4月1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忠才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曦、邵宇华、徐杰保、黄广林出席会议。县国资办、梅渚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会议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4月25日上午8:30在中港东路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会议初审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融资决议、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报告等有关内容。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城区电梯使用及管理工作专题询问实施方案》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城区电梯使用及管理工作情况实施方案》。陈忠才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是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生动实践,电梯使用及管理工作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认真按照两个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调研,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了解电梯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实情,为专题询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要多方征集意见并结合调研情况,认真拟定询问题目,询问方式要灵活多样,既要有定向提出,又要有随机提问、追问,千方百计问出群众所思、问出群众所盼,并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发现电梯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确保询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陈忠才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核心意识;要正确认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文件、掌握精神,认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