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负责人共26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宪法、行政法、党规党纪及依法治县等多项内容,整张试卷分为选择、填空、判断、简答、论述五部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由县人大常委会和依法治县办相关负责人监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忠才带领各位副主任到考场进行了巡考。
根据《郎溪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凡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其目的在于增强拟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使其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此次考试的成绩将反馈给提请任命机关和参加考试人员,并印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任命表决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