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忠才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曦、邵宇华、徐杰保、黄广林及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晟,县法院院长王少春,县政府办、财政局、粮食局、国资办、教体局、人社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司法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新发镇、凌笪乡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银行贷款利息等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等五项决议。
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同时结合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我县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给职业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会议指出,要针对“重普教轻职教”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现象,加大宣传和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职教和“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要主动适应我县市场需求,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要打破部门界限,统筹组织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县政府把贯彻实施消防法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建设平安郎溪的重要举措来抓,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环境。会议强调,要继续落实政府消防责任制,夯实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基础,全面提升我县消防工作水平;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良好消防格局;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增强宗旨意识,苦练本领,不断提高服务人民和社会的能力,为郎溪的建设和发展再立新功。
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学习宪法和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县中的重要推动作用,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