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志勇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6日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方志勇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志勇等五名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大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6日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职务变动,方志勇、刘文涛、史铁军、吕爱福、陈敬亭等五名同志提出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方志勇、刘文涛、史铁军、吕爱福、陈敬亭等五名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26日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徐小龙的郎溪县人大常委会钟桥街道工委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