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姜圣林所作的《关于全县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情况,对全县文化事业发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工作,在文化设施建设、区域文化品牌形成、文化服务能力提升、文化惠民活动开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会议同意这个报告。针对全县文化事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投入不足、文化设施建设滞后、文化队伍力量不强和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等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着力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优化公共文化事业经费支出结构,重点向农村和基层倾斜,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倾斜,大力支持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财政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新机制,不断增强财政投入的激励和引导功能,调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和投入文化事业建设工作,着力构建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二要着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借鉴沪苏浙等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科学规划、高点定位、立足长远,统筹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工作,防止低水平、重复性建设。将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在老城区改造、商住小区新建、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景点打造等项目建设中,合理规划文化设施网点和项目用地,抓好文化广场、文化街、文化长廊建设,注重文化传承,体现地方特色。加快推进县图书馆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县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项目,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提档升级,防止闲置和他用,鼓励社区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三要着力夯实专业文化人才基础。加强专业策划、编导、创作和演出人才引进工作,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发挥乡镇文化专干、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等文化人才作用。扶持民间艺术团队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其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传统文化中的作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举办文化培训班、选派文艺专业人员到基层开展文艺培训和送文化下乡等方式,全力做好群众文化培训和辅导工作,提升现有文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队伍,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整合县内文化力量,做活“茶文化”、“水文化”,“山文化”等文章,鼓励文化人才大胆创作、多创精品,加强与沪苏浙等发达地区交流融合,对标沪苏浙,办好大文化,在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要着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强化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果,组织力量对梅渚镇有斐堂、吕氏花敞厅、吴家昌宅,姚村乡苏维埃政府旧址等古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着力加强民间民俗艺人保护工作,让掌握特殊技艺的民间艺人享受应有的待遇保障,建立民俗文化培训基地,让民俗文化人才有展示自我的舞台。完善非遗项目资料库建设,积极开展非遗宣传展示和申报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按照《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要求,在两个月内将办理落实情况予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