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县域治理现代化,忠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人大力量。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1.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始终做到与县委同心同向同力。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对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
2.自觉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郎溪县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集中力量办好“十件大事”的决定》,紧紧围绕办好“十件大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力以赴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
3.主动参与县委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县委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自觉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文明创建、招商选资、项目建设、企业帮扶等工作,在推进郎溪高质量发展和县域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主动作为。
二、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4.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开展调研,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初步审查“十四五”规划纲要,努力推动我县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聚焦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对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工作评议。
5.加强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2019年度财政决算和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度县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同级审计情况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综合报告,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6.促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幼儿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快推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和环境质量,依法听取县政府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共同守护郎溪的绿水青山。开展防汛抗旱工作视察,扎实推进全县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7.推动审议意见落实。加强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对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的评议意见》开展专项检查,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县人民政府黄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
三、聚力法治郎溪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8.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督促县司法部门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专项督查和普法责任制检查,推动全县“七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
9.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监督。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促进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贯彻实施。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开展县政府组成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10.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与县信访部门加强对接,引导群众依法合规反映诉求,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1.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
四、注重加强代表工作,有效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12.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联系指导,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和参政议政的渠道。
13.深化代表“双联”制度。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机制,推进代表向选民述职,增强代表依法履职和接受选民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
14.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制度,建立常委会驻会委员联系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机制,督促承办单位严格按“三见面”的要求做好议案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切实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分办法,推动考评结果有效运用,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继续采取“听、看、问”的方式督办2020年1号议案(《关于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郎溪县城东新区的议案》)和2020年2号议案(《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议案》),确保议案办理实效。
五、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常委会机关党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持续推进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教育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持续加强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6.狠抓宣传思想工作。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人大宣传重点,不断提高人大宣传的影响力。
17.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常委会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公布一个。加强制度的执行,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推动人大工作更讲规范、更重效率、更有成效。
18.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个机关”建设。按照“工作争上游、作风创一流”的要求,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深入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反“四风”、强作风、树新风。加强常委会各机构的协同配合,形成职责分明、团结协作、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不断提升全县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附件:郎溪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各次会议建议议题
附件
郎溪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各次会议
建议议题
第二十八次会议(2月下旬)
1.传达学习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2.传达学习《郎溪县集中力量办好“十件大事”总体实施方案》;
3.书面印发县政府组成部门关于2019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各次会议建议议题;
5.听取县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6.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次会议(4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3.其他事项。
第三十次会议(6月下旬)
1.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县人民政府黄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幼儿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5.开展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
6.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次会议(8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财政同级审等工作报告,批准2019年度决算;
2.听取和审议县农业农村局近三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工作评议;
3.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次会议(9月下旬)
1.听取在郎选举产生的部分宣城市四届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并开展评议;
2.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次会议(10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检查组关于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评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2.开展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述职评议;
3.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次会议(12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批准2020年县预算调整;
3.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5.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6.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