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忠才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曦、邵宇华、徐杰保出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会议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4月9日上午8:30在中港东路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会议初审了《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郎溪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及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县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方案》及《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全县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方案》。陈忠才指出,人大代表提出对各方面的建议,既是他们的权利,又是他们履行职务的重要方式,一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出台了相关规定,各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在此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部分县人大代表建议,既是对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助推,又是保护代表履职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大家在督办过程中,要做到三个深入:一是深入到承办单位,充分了解办理情况,做好督促指导工作;二是深入实地,现场了解办理进度、实施情况,力求掌握更为详细的办理情况办理情况,切实保障代表建议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到代表中,面对面沟通,了解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想法和建议。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郎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办理流程》和《郎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请销假制度》,听取了办公室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务出差审批制度》的汇报。